第一百一十六章 一誤再誤
自那日醉天下的宴席罷後,江南所有的達官貴人、富商子弟、文人高士等紛紛集聚尋香閣,想要親眼目睹這位傳說中美若天仙、才華斐然的姑射神人。
較之於昔日的江南第一美人李玉琴,今日的淩清洛在江南之地享譽參半,有人讚她為天下絕無僅有的奇女子,為了她,從此神魂顛倒,為見其一麵,不惜一擲千金,甚至於,還有人願意休妻,以正室相待;當然,也會有人罵她妖媚成性,毒如蛇蠍,是個十足的禍水紅顏。
不過,無論怎樣,事實上都是,淩清洛,一首詞曲名動江南,傾城之貌令人遐想。她那一晚的出現,已經成功地引得無數男子為其趨之若鶩。若問及在江南所有的青樓中,誰才是真正的花之魁首,除了她,恐怕再也無人能出其右。
對於她的久未露麵,不僅冇有消減她在眾多男子心中的魂牽夢繞,反而,越加使得他們想要一探芳顏的決心。或許,人心大抵都是如此,得不到的,愈加地令人心癢難耐,愈加的令人難以忘懷。
尋香閣的一處雅間內,李茂生再一次喝退了秦媽媽,“你去告訴他們,就說她病體未愈,過些時日就來見客,讓他們再等等。”
秦媽媽一離開,李茂生煩躁的拿起桌上的一杯酒,一飲而儘,唉,怪隻怪一時心軟,他才會鬼迷心竅的答應那個狡猾如斯的女子,這下弄巧成拙,逼得他進退兩難。
“李兄,事已至此,你就看開些吧。”趙慕恒同情的道。
李茂生順勢坐下,“本少爺這回真是自作孽,不可活,你瞧瞧這些天來尋香閣的人,還不是為了見她,如果本少爺再交不出人,他們不把尋香閣掀了就不會善罷甘休。托病的借口本少爺瞞得了一時,瞞不了一世,慕恒,你說,我該怎麼辦。”
“美色當前,你李大少爺不是寧願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風流,這次,你可以真正得償所願,做一個風流鬼了。哈哈---”趙慕恒取笑完,又道,“不過,看在我們兄弟一場,我就給你出個主意,俗話說,冤有頭,債有主,禍是她惹得,你去把她找來,不就一了百了。”
“你說得容易,她是何人,你我心照不宣,若我找她來尋香閣,明日尋香閣就該在蘇城消失了。”李茂生垂頭喪氣道。
“她是何人?李兄難道不曾有過一絲懷疑。”當李茂生告知她就是那日在醉天下彈唱的女子,他的心中苦澀難言,不知為何,他每次見到她,總會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。
“你是說----。”李茂生瞪大了雙目,隨即又連連搖首,“不,不會的,這不可能。”
“看來我們倒是不謀而合。”趙慕恒高深莫測地道,“據我所知,盧三公子尚在蘇城,而她,今晚恰巧在盧三公子下榻的客棧內。李兄,你是一點都不了解她,若她跟盧三公子回了洛陽,那盧三公子為何一直逗留蘇城不返。”
蘇城城北半數以上的客棧都是趙府名下的產業,盧三公子一入住,趙慕恒就立即知曉,還有今晚淩清洛的出現,他怎會不知。
“可她的容貌---”簡直天壤之彆,李茂生不敢置信的道,仙姿佚貌的淩涵,怎會是他口中的清洛表妹。
眾所周知,清洛表妹姿色平庸、膽小懦弱,而她,淩涵,不僅擁有傾城的容顏,而且才華橫溢,就仿若天際的一輪玉,光華萬丈,令人不敢逼視。
趙慕恒歎息道,“是我們錯了,如今所見的她,或許,才該是她真正的容顏。”
‘噔’地一聲,李茂生拍案而起,怒指著趙慕恒道,“原來你早已猜到淩涵就是我家的清洛表妹,那為何你還裝作不知,你不想管,我可不能不管。對,你趙大公子明日娶妻,隻見新人顏,哪聞舊人哭,你不配當清洛表妹的夫婿,趙慕恒,你不配。”
趙慕恒用折扇挑開李茂生的手,“我和你一樣,之前隻是有所懷疑而已,畢竟她現在身份特殊,我也不敢妄下論斷,直到今日,她與盧三公子再次相見,豈不說明她二人早已熟識,今日的淩涵極有可能就是昔日的淩清洛。”
“你知道她---不---該是清洛表妹,她現在何處?”李茂生心下歡喜,他的清洛表妹還在蘇城,淩涵,那個幾次捉弄他的狡猾女子,竟然是他的清洛表妹。
“知道了又如何,現在的她,我們早已高攀不上,李茂生,你還不明白嗎,你家的清洛表妹,我曾經的妻子,她,不是一個普通人。先是洛陽盧家的三公子,之後就是江南按察使大人,說不準,還有更多----”趙慕恒的話中帶著恨意,他看錯她了嗎,舍了趙府少夫人之位,甘願為妾,先是盧三公子的妾室,如今一躍又成為江南按察使大人的寵姬,如此水性楊花的女子,令人不齒。
李茂生喝道,“趙慕恒,你要再敢提清洛表妹一句不是,我們兄弟今日就割袍斷義。你聽著,我相信清洛表妹,她這樣做,肯定有她的苦衷。”
“或許吧,我也寧可相信,她是有苦衷的。”趙慕恒黯然道,一個女子斂儘才貌,處處隱瞞,到底所為何事,難道她會是按察使大人派來江南的細作。
可若不是,她來江南,僅是為了投奔遠親,還有,她真的是李府的表小姐嗎?趙慕恒突然發現,其實他真的一點都不了解她,甚至於,不認識她。
她究竟是何種身份,平庸、懦弱、愚笨都隻是她的偽裝,彆人當她是笑話時,她又何嘗不是在,冷眼旁觀。
當日的情深,早已化作今日滿腔的恨意,對於她,趙慕恒心中意難平,這個女子,從頭到尾都在欺騙他,耍的他團團轉。
手中的杯盞被捏碎,指間的鮮血沾滿了琉璃碎片,淩清洛,這種不知自愛的女子,還敢上尋香閣引誘彆的男子,他恨不得殺了她。
